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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于安装场所的应急照明集中供电

2021-07-23

在实际建设项目中,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选择应根据建筑物的层数、规模、复杂程度、建筑物内居住和活动的人数、建筑物的生产和使用特点、火灾危险程度、和建筑物的重要性等因素,以及其他应急电源的设置等,选择合适的应急照明集中供电。

组合供电模式具有两种以上供电模式的优点,并且一侧的缺点可以互补。虽然投资大,但由于其可靠性高,目前仍广泛应用于高层建筑和一些特别重要的大型建筑。

当正常照明电源出现故障时,设置应急照明部分,以确保正常活动的继续。通常,应在以下区域提供备用照明:

1.停电后,未操作或处置可能引起爆炸、火灾、中毒事故的场所,如制氢、制漆、化工、石油、塑料、赛璐珞及其制品生产、炸药生产、溶剂生产等。

2,停电后不及时操作或处理,会导致生产过程混乱或加工的贵重零件损坏。如化工、石油等行业的一些工序,炼钢炉、金属熔炼铸造、热处理、冶金、航天等行业的精密加工车间等。

3.关灯会造成重大的政治影响或严重的经济损失。如重要的通信中心、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发电厂和中央变电站、控制中心、 * 及国际会议中心、重要的宾馆、国际码头、交通枢纽、重要的电站 (供热、燃气、石油)) 、供水设施等。

4.关灯会妨碍消防救援工作。如消防控制室、应急发电机房、广播机房、配电室等。

5.重要的地下建筑将因照明中断而无法工作和移动。如地铁站、地下医院、大中型地下商场、地下宾馆、地下餐厅、地下车库和地下娱乐场所等。

6.当灯熄灭时,现金和贵重物品将被盗。如大中型商场的贵重物品销售区、收银机和银行收银机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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